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获悉,**高招体检安排在3月10日至4月10日进行。各学校体检时间由所在区考试**指导各学校与辖区高招体检机构协商确定,由报名单位通知考生。
这是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后的**高招体检,北京体检**专项业务科科长窦紫岩表示,“阳康”“阳过”后一般不会影响体检结果,但如果考生持续**、咯痰,活动后出现胸闷、胸痛、乏力、气促等现象,还应及时就医,待康复后再进行体检。此外,部分学校近期出现由甲流病毒感染引起的集中发热情况,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尽量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如果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考生也不必恐惧和紧张,及时就医诊治,在医生指导下对症合理**,同时通过学校联系体检机构延期体检,待身体康复后再行检查即可。
考生体检均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本区体检的考生,可于6月11日7:30—11:30到北京市体检**马甸部补检。补检前,考生应关注北京市体检**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预约将提前两周开放),并按照预约短信提示参加补检,补检时需携带身份证明、准考证、体检表、体检费,按约定时间段的起始时间,提前15分钟到场。6月16日12:30—15:00,安排**补检人员复查。
5月20日至8月31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体检**网站或关注北京市体检**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体检结果。补检结果查询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31日。
考生完成体检后,由各体检医疗机构出具“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并送交报名单位。各报名单位收到体检表后,将体检结果告知考生,并将体检表放入考生纸质档案中。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体检结果一周之内,通过报名单位向体检医疗机构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医疗机构根据情况安排复检。如考生对复检结果仍不认可,可通过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或区考试**向北京市体检**提出会诊申请,由北京市体检**进行会诊鉴定。
教育部规定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记者 许 卉 岳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