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商学院。
2023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人 | 完成时间 |
1 | 考生报名 | 试点高校考生 | 不晚于4月21日 |
2 | 组织综合素质测评 | 试点高校 | 不晚于5月5日 |
3 | 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 试点高校 | 5月7日前 |
4 | 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 试点高校 | 5月7日8:30-17:30 |
5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9日8:30-17:30 |
6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试点高校 | 5月10日8:30-17:30 |
7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11日8:30-17:30 |
8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试点高校 | 5月12日;8:30-17:30 |
9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考生 | 5月13日8:30-17:30 |
10 |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 试点高校 | 5月14日8:30-17:30 |
11 | 结束网上录取 | 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 | 5月16日 |
12 | 公示录取名单 | 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 | 5月17日-30日 |
13 |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录取名册 | 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 | 5月31日 |
14 |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总结 | 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 | 9月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