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取人提供相关资料到**办事大厅或服务网点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符合规定,当场办结;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不予办理;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提取人。
宁波网上提取公积金步骤
网上提取,基本在手机上操作,我介绍2条路径。
1.浙里办app.现在基本都在这个路径操作。打开“浙里办”,点击“住房公积金”,点击“公积金提取”。
2.支付宝app. 打开支付宝,点击“城市服务”,点击“公积金”,点击“公积金提取”。然后根据操作界面提示勾选,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点击“是”。再“人脸识别”,申请成功点击“确定”。
宁波市线上申请提取公积金有哪两种类型
宁波市线上申请提取公积金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个人住房**提取,适用于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还款;
另一种是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适用于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租房等特殊情况下的公积金提取。
申请人可以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行线上申请,方便快捷。
宁波公积金怎么销户提取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经审核,开具一式三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准确、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单位账号、职工姓名、职工个人账号”等信息,并在第二联加盖印鉴章。
3.职工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管理**),到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4.管理**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按本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原件返还提取人。
5.管理**将符合规定的提取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操作,打印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加盖业务公章后,一联作为提取凭证交提取人,一联移交银行出纳作为开具存单或支票的凭证,一联作为业务档案存查
6.提取人持现金存单或转账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7.提取资料不符合本操作规程规定的,管理**将提取资料返还提取人,告知退件原因,并填写一式二联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退件理由书》;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8.提取业务除节假日外全月办理,销户提取应在单位为该职工办理好封存手续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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