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电视还给用户,把便利还给观众,这再正当不过了,自己花钱买来的电视,所有权和使用主导权显然都应该是自己的
近日,广电总局发布了《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等三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要求有线电视终端应提供“开机进入全屏”和“开机进入突出频道的交互主页”两种“开机模式”选项,系统默认设置应为“开机进入全屏”;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时间宜小于3秒且不大于5秒,“互联网电视应用的启动广告时间应包含在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时间内”,且“交互主页不应设置弹窗广告”;对于付费业务订购,要求不应设置“一键付费”相关操作,对于**业务的定期或连续扣费,均应在扣费前明确、主动提示用户。
这一消息,不啻为广大电视用户的福音。过去一段时间,吐槽“自己的电视不是自己的”等词条多次上热搜,天下苦电视广告已久矣。打开电视,往往要忍受漫长的开机广告,进入界面后,还时不时跳出弹窗广告,或者诱导订购付费业务。有时广告明明加载流畅,播放节目却卡慢无比,想刷新一下,则又重新加载广告。对不擅长操作的老年人而言,难以再像过去一样快速找到自己心仪的频道节目,甚至还可能不慎订购付费业务。
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很多新兴互联网品牌陆续加入智能电视市场的竞争行列。在进一步拉低电视价格,让用户享受更多互联网优质节目的同时,也引发了广告繁多、付费业务复杂、误操作增多等吐槽。很多人在漫长的广告时间和层出不穷的付费业务面前,不得不选择了关闭,电视也越来越沦为客厅的摆设。
事实上,很多智能电视的商业思路是“平价卖电视,再用后续的广告增值服务挣钱”,但随着电视用户的流失,一些商家可能试图通过增加广告时长来增加收入,这无疑又会进一步拉低用户的体验,让更多用户离开电视,而形成恶性循环。
在这场商家和用户的博弈中,受害**的无疑是对电视仍旧有感情需求的老年群体,尤其是一些仍旧习惯通过电视获取新闻信息的老年用户。智能电视看似便利,但基于**的操作门槛,也加大了他们获取信息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鉴于此,广电总局适时推出相关行业标准,可谓看到广大用户痛点,呼应了广大群众的呼声,是一项便民利民之举。把电视还给用户,把便利还给观众,这再正当不过了。自己花钱买来的电视,所有权和使用主导权显然都应该是自己的,而不是买来了电视,反而让自己变成商家的“流量池”,沦为被广告收割的对象。
仍然要看到,电视在显示尺寸和家庭互动性上,相比于小小的手机屏幕,仍然拥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对于日常不离手的手机,广告、弹窗等乱象经整治后,用户体验大为改善,大大提升了手机品牌的口碑,电视里的广告整治也应当具备同样效果。相信上述电视相关标准得到执行后,电视将回到“打开就能看”的本初面貌,或会有更多人愿意重新回到电视机前,电视的打开率、使用时长等数据也有望提升。对电视行业来说,便利和智能并不矛盾,明确规范、划定界限,长远来看利大于弊,也将让整个行业驶入良性的健康发展渠道。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郁风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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