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海关缴款书数据采集,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指: 海关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人)”栏次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自2020年2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直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查询到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 不需要进行数据采集,直接进入第二步勾选确认或退税勾选。
以下种类的海关缴款书需要进行数据采集:
1、双抬头海关缴款书( 海关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人)”栏次同时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
2、单抬头海关缴款书,但未能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海关缴款书相关电子信息的。
3、单抬头海关缴款书,但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电子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2020年2月1日之后,纳税人既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也可通过原有渠道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