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精神文明措施费,实质上就是安全措施费用。
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89号文件要求,至少应包括以下部分: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六、施工机具;
七、安全检测费;
八、安全教育培训;
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
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十一、临时设施;
十二、消防器材设施;
十三、应急救援器材;
十四、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
十五、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