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通常遵循**的会计准则和政策。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某些资产可能不需要进行折旧处理。以下是一些典型的例子:
1. 已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这些资产虽然已经达到了其预计的使用寿命,但由于各种原因(如技术更新**、维护良好等),它们仍然能够为企业提供服务。
2. 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固定资产,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被计入折旧费用中。这是因为土地的价值通常不会因为使用而减少。
3.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如果某项资产由于意外损坏或其他非正常原因而提前终止使用寿命,则无需对其剩余年限进行折旧。
4.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对于租赁来的设备或设施,根据合同条款的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例如,如果是短期租赁且所有权不转移给承租方的话,则该资产可能不会被纳入承租方的资产负债表内,也就不需要计提折旧了。
因此,对于那些已经入库但尚未投入使用的电脑来说,按照常规做法是需要对其进行折旧处理的。这样做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并为未来的成本控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