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一种带有融资性质和**性质的业务。其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差额则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确认取得专票时)、贷银行存款等、长期应付款。
其次,在每期支付租金并收到发票后,会计分录为:借长期应付款、贷银行存款。当获得专业发票认证后,确认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接着,每月需要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分摊。会计分录为:借财务费用等、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若执行新租赁准则,不属于短期租赁与低价值资产租赁,则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确认租赁负债与使用权资产。会计分录为:借使用权资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确认取得专票时)、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其次,在分期支付租金并取得发票时,会计分录为: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贷银行存款。当获得专业发票认证后,确认进项税额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然后,分期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会计分录为:借财务费用等、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接下来,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等、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会计分录为:借资产减值损失、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是**业务,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会计分录为: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