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是什么
1.转让方式不一样
划拨土地一般是针对的是事业性单位,这些事业性单位取得**土地以后,只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不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而出让土地是政府把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以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一种行为。当划拨的土地被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那么就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变为“出让”。
2.权利义务不同
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以对土地进行转让、出租、抵押。而划拨的土地不可以被土地的使用权人转让、出租、抵押。
3.房屋类型不同
房屋所在的土地的性质不同的话,就会影响该房屋所属的类型。划拨土地一般是公益事业用地或者是回迁房、经济适用房等建设用地。出让土地大多数是用于建造商品房。
4.土地性质不同
土地性质的不同,从而对买房人后期的影响结果也会不一样,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在交易的时候,不存在额外的费用,而划拨的土地,假如想进行交易的话,那么就需要先补交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于那些想要购买二手房的买房人来说,买房之前**要先弄清楚自己想要购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从而避免自己增加买房资金。
二、划拨土地如何转为出让土地
法律快车提醒您,办理土地性质变更的流程如下:
1.在房管局国土窗口要求办理成出让性质;
2.然后到缴费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
3.缴纳后交给办证窗口;
4.新的土地证得性质就是出让性质了。
三、出让土地到期后能否继续使用
可以,但是需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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