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税率开错了的处理办法,将增值税发票税作废并重新开具新的增值税发票税。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增值税税率来进行开具的,而一旦增值税税率错误,那开具这张增值税发票税率就是可能无效的。
一、增值税发票税率开错了如何处理
(一)作废发票,重新开具。
1、当月发现开错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回**联次后作废重开;隔月发现普通发票开错,开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后重开,不用到税局打申请报告;
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后如果开具发票信息在发票保存后已经上传的,则只能开红字不能直接作废。
目前国税局要求发票开具是,要求根据税务局提供的发票项目分类明细,如果没有明细可以根据相应的类别自己添加明细,这时候必须选择正确的税率,因为税务局的服务器可以判断税率选择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选择,结果很清楚了。
二、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二)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三)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三、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二)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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