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时,按照财产租赁所得进行征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时按1元贴花。
2. 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时,以租金收入的4%计算缴纳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3. 营业税:个人出租住房时,营业税税率为3%,在此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4.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5. 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及适用的土地**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税率包括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费附加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个方面。在具体计算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的税种和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相应的税率和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