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丢失的发票?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如果发**票丢失情况,应在发现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及时报案。
纳税人使用的税控盘、金税盘、报税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如果丢失或被盗,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会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 《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情况表》2份; 2. 专用设备遗失相关情况的书面报告。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所属税局要求为准。
另外,如果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以使用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如果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以使用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如果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以使用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对于普通发票的丢失,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以上内容依据**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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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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