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数金额。具体来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此外,关于发放的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则按照《**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