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内部通知称新设内审部,内审部设4个处,分别为综合处、内审一处、内审二处和内审三处。内审部的编制人员一共16名,其**级领导3名,处级领导5名,处级非领导3名,其他在编人员5名。
接近证监会人士称,证监会设立内审部旨在建立日常内部问责机制。
此前证监会并没有内审制度,此次建立内审制度主要是梳理、规范工作流程,避免制度上的漏洞,提示风险,防范一些监管系统内部干部徇私舞弊。
证监会通知称,内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6个方面:一是对证监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拟定证监会内审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三是监督检查系统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四是监督检查执行证券期货监管政策、法规,依法履行公务和执行财务纪律情况;五是承办证监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违法违规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指导、监督和检查系统内审工作;六是承办驻会纪检组和会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接近监管层人士告诉财新记者,从内审部的职责表述来看,对下属机关和各部门都有明确的管理职权,权力比较大。从目前一行三会的机构设置来看,央行是单独设有内审司的,银监会和**没有单独设立内审部门,通常跟纪检监察部门一起履行内部检查工作。此次证监会单独设立内审部,对内能够形成强**的威慑,对外有利于提升自身形象。
“内审部在证监会的地位,还要取决于这16名在编人员是从其他现有业务部门切分出来,还是**编办新增编制,若是中编办新增,意义重大。”上述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