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离婚房屋产权变更要交契税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房屋产权的变更,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不用缴纳契税。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离婚造成房屋产权变更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土地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无论确权到**一方,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非产权转移行为,均不征契税。
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城镇职工按规定**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此外,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自2000年11月29日起,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购买住房,均可免征契税。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经**部确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及**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代表、领事**和其他**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