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70**公告
000670**公告,公告中内容
2018年1月19日公告,1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宋均瑶、副总经理王红英与工商银行重庆洋行支行就本公司使用银行**事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意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工商银行重庆洋行支行,交易完成后,宋均瑶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754,562,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4%,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684,686,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3%。
000413**公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宋均瑶、王红英,并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不再单独担任公司**职务。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表决并在该事项表决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鑫铂股份未来的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3亿元,同比增长94.76%,实现净利润4.84亿元,同比增长242.23%。
公司预计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3亿元至5.51亿元,同比增长70%至1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新能源汽车”业务和“太阳能电池”业务快速增长,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大。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于2020年底完成,新增合计9,500万元增资募集资金项目,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位于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中,公司收购的6,500万元增资募集资金项目“收购位于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中,公司收购的3,500万元增资募集资金项目“收购位于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中,公司收购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