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享受附加税减免吗


非居民企业符合条件享受附加税减免。

财税[2016]1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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