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积金**目前的主要政策是****限额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首付是房屋价格的三成。
与之前政策相比,东莞市**的公积金政策中有所改变的部分:
1、公积金缴存满一年可申请**。东莞市要求职工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才能申请公积金**,而此前的规定是6个月。
2、首套房首付三成。目前东莞市的住房公积金****额度是46万元,夫妻双职工**可贷66万元。目前东莞市的公积金****限额不变,但申请住房公积金****限额还不得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购买首套住房,借款人所获得**额度不高于房屋总价的七成。这意味着以后购买首套自住房,只要是申请公积金**,首付是三成。
3、“双拼房”认定为二套房。在东莞用公积金**买双拼房的家庭,将按照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再次购买该套住房的毗邻房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可提前收回该笔**。
4、个人住房**逾期累计满10次不予**。个人住房**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