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务处理中,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旦计提便不能进行转回操作。
1、可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部分短期资产的减值或跌价准备是可以转回的,例如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以及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其他债权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则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减值也不通过准备转回。
2、不可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某些长期的减值准备是不可转回的,这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