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遗失损失、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损失、存货被盗损失以及固定资产报废或毁损损失等。对于不同的情况,所需的资料也各不相同。例如,当发生固定资产报废或毁损损失时,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三十条的规定,企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2. 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3. 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4. 如果涉及责任赔偿,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5. 对于损失金额较大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情况,纳税人应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