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结账时,企业需将未缴纳的增值税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移到“未交增值税”科目中。
具体操作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若当月已预缴但多缴了增值税,则需将其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会计处理如下: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此外,对于当月预缴的增值税,也需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相应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