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关于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这一术语在业界中广泛使用,但缺乏一个**的定义。通常所说的“小微企业”是相对于“大中企业”而言的。为了更接近地解释这个概念,可以参考**、****、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该标准,依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营业收入以及资产总额等关键指标,将涵盖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细分为中型、小型及微型三种规模。因此,所谓的小微企业主要是指那些被归类为小型或微型的企业群体。
02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源自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它特指那些符合特定税法条件的企业实体。这类企业的显著特征不仅体现在规模上(即属于小型范畴),还强调其盈利能力较低(即表现为微利状态)。这种分类主要用于指导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对象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