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这一调整旨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根据规定,会计账簿的印花税现在免征,这为众多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它涵盖了合同、账簿、票据等多种类型的经济凭证。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
如果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这意味着在多方合作的情况下,所有参与方都需要承担相应的税务责任。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这一规定确保了**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同时也保护了**企业的权益。
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也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合同和电子凭证越来越普遍,因此这一规定对于适应现代经济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