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国债时,会计处理如下:
1. 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国债”,反映企业持有的国债投资。 2. 贷记“银行存款”,表示企业支付了相应的购买价款。
当国债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时,会计分录为:
1. 借记“银行存款”,记录收到的本金及利息总额。 2. 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国债”,反映已偿还的国债本金。 3. 贷记“投资收益 - 国债利息收入”,确认因持有国债而获得的利息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国债的投资,若企业计划长期持有直至到期,则应将其归类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下;反之,如果企业打算在短期内通过买卖差价获利,则应将此类国债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此外,国债的利息收入通常在到期日连同本金一并收回,因此无需单独计提。
1. 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国债”,反映企业持有的国债投资。 2. 贷记“银行存款”,表示企业支付了相应的购买价款。
当国债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时,会计分录为:
1. 借记“银行存款”,记录收到的本金及利息总额。 2. 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国债”,反映已偿还的国债本金。 3. 贷记“投资收益 - 国债利息收入”,确认因持有国债而获得的利息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国债的投资,若企业计划长期持有直至到期,则应将其归类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下;反之,如果企业打算在短期内通过买卖差价获利,则应将此类国债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此外,国债的利息收入通常在到期日连同本金一并收回,因此无需单独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