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自2019年2月2日起,“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
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三月三十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若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的手续费。
各级税务机关需严格审核“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情况,并将其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
《通知》自2019年2月2日起执行,因此,2019年2月2日(含)以后解缴入库的“三代”税款对应的手续费管理将执行《通知》相关规定;而2019年2月2日前解缴入库的“三代”税款对应的手续费管理,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的规定。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