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证并未作废,而是取消了相关的考试。
2017年11月4日下午,十二届******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正式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会计从业**证并未作废,而是取消了相关的考试。
2017年11月4日下午,十二届******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正式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