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包工程指的是企业通过招标等手段将工程项目委托给建筑商,由后者负责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采用这种外包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核算需遵循特定的规则。
根据规定,通过外包方式构建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基于该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来计算。
1. 这些必要支出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直接的建筑与安装费用、在建设备的投入以及需要分摊到各个项目中的共同费用。
2. 待摊支出是指那些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不能直接计入特定固定资产成本的费用,它们需要在所有相关资产间进行分配。
待摊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缴纳的税款、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工程建设期间物资的损失、报废及损坏的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的相关费用等。
若市场上有相同或类似固定资产的价格信息,则可以此为基准,适当调整后确定入账价值。
当没有市场价格可以参考时,如果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各项开支有既定的标准定额,则按照这些标准来确认入账价值。**超出定额标准的额外开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既无市价参考也缺乏明确定额标准的情况,可以依据对未来现金流入现值的预期来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