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后调整事项的分类
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之:调整事项,
调整事项是指有关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以表明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状况编制的财务报告已不再可靠,应依据新的证据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的收入、费用、利润、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事项。比如,资产负债表日后证实资产发生了减损、销售退回已出现、应收账款证实不可收回等。这些事项的发生,都会对会计报表中的损益项目、利润分配以及相应的其他项目造成影响。另外,资产负债表日后,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会议,或者类似机构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与财务会计报告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配(除股票股利或以利润转增资本外),也应作为调整事项。
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之:非调整事项,
非调整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该事项的状况并不存在,而是期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这些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但如不加以说明会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例如,股票和债券的发行、对一个企业的巨额投资、自然灾害导致的资产损失和外汇汇率发生较大变动等。由于非调整事项发生或存在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即不属于报告年度的交易或事项,因此,不需要调整报告年度的会计报表。但是,如果企业对存在于资产负债表日与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不及时披露,会应影响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体把握。因此,对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其内容,估计其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如无法估计该事项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影响,也应当说明原因。
二、日后调整事项的特点,
1. 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
2. 对按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日后调整事项的内容
1. 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2. 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3. 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4.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四、日后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账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这里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内容,但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正表。
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次年,上年度的有关账目已经结转,特别是损益类科目在结账后已无余额。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 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完成后,应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 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3. 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 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
(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或本年发生数;
(2)当期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或上年数;
(3)经过上述调整后,如果涉及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当调整报表附注相关项目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