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会计分录如下:
1. 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 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 领用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4. 领用产品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5. 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6. 辅助生产部门的劳务,
借:在建工程
贷:生产成本
7. 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应付利息
8.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