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过程中,必须考虑少数股东权益对集团整体现金流的影响。这包括子公司与少数股东之间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这些活动会直接影响到整个企业集团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量。
当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加其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性资本投资时,这种变化需要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予以反映。具体来说,这部分增加的投资应当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下的“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下进行单独列示,即设置“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
另一方面,当子公司向少数股东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时,这一行为同样需要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有所体现。为此,应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下的“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下单设“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项目,以准确记录和反映这一现金流出情况。
通过这样的安排,合并现金流量表能够**地展示子公司及其少数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确保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当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加其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性资本投资时,这种变化需要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予以反映。具体来说,这部分增加的投资应当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下的“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下进行单独列示,即设置“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
另一方面,当子公司向少数股东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时,这一行为同样需要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有所体现。为此,应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下的“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下单设“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项目,以准确记录和反映这一现金流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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