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年金的缴纳和个人所得税处理
单位承担的企业年金部分在缴付时并不纳入当期所得,个人承担的部分则从当期所得中扣除。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单位为员工缴付的企业年金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缴付的年金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可以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出规定标准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二、个人领取企业年金时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个人领取企业年金时应当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而是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按月领取的年金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年金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于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同样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于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情况,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单位承担的企业年金部分在缴付时并不纳入当期所得,个人承担的部分则从当期所得中扣除。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单位为员工缴付的企业年金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缴付的年金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可以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出规定标准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二、个人领取企业年金时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个人领取企业年金时应当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而是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按月领取的年金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年金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于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同样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于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情况,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