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抵扣进项税额”是一个明细科目,用于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根据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这些进项税额可以在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辅导期纳税人购入物资时,通常采用分批购入的方式。在取得发票并经过税务认证后,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途材料/材料采购等(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发票注明税款的100%入账),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接下来,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进项税额”,进入当期实际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通过以上步骤,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将待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入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而在计算纳税金额时获得相应的减免。
辅导期纳税人购入物资时,通常采用分批购入的方式。在取得发票并经过税务认证后,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途材料/材料采购等(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发票注明税款的100%入账),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接下来,将“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进项税额”,进入当期实际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通过以上步骤,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将待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入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而在计算纳税金额时获得相应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