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收入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由承包商在完成工程过程中所获得的初始收入以及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和奖励等原因所产生的额外收入。
首先,初始收入是建造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金额,它通常包括承包商在项目开始时获得的预付款或定金。这部分收入是承包商在工程开始阶段就应得的报酬,也是他们进行工程的基础资金。
其次,合同变更是指在工程执行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中的工作内容、范围或价格发生变化的情况。当发生合同变更时,承包商有权根据变更后的合同条款重新计算收入。这些额外的收入被称为变更收入。
此外,索赔是指在工程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合同对方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承包商遭受损失的情况。当承包商遭受损失时,他们可以通过提出索赔来获得补偿。这些补偿金额被称为索赔收入。
**,奖励是指在工程执行过程中,由于承包商的出色表现、提前完成工程或其他原因,业主给予的额外奖励。这些奖励可以是额外的支付款项,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回报。这些额外的收入被称为奖励收入。
而建造合同成本则是指承包商在从合同签订开始到合同完成期间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直接相关的费用和间接费用。
首先,直接费用是指承包商在工程执行过程中直接用于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人工和其他直接支出。这些费用是承包商为了完成工程所必需的,因此需要计入合同成本。
其次,间接费用是指承包商在工程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与工程直接相关,但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具体工程项目的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然而,合同成本并不包括这些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综上所述,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额外收入。而建造合同成本则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直接相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但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首先,初始收入是建造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金额,它通常包括承包商在项目开始时获得的预付款或定金。这部分收入是承包商在工程开始阶段就应得的报酬,也是他们进行工程的基础资金。
其次,合同变更是指在工程执行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中的工作内容、范围或价格发生变化的情况。当发生合同变更时,承包商有权根据变更后的合同条款重新计算收入。这些额外的收入被称为变更收入。
此外,索赔是指在工程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合同对方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承包商遭受损失的情况。当承包商遭受损失时,他们可以通过提出索赔来获得补偿。这些补偿金额被称为索赔收入。
**,奖励是指在工程执行过程中,由于承包商的出色表现、提前完成工程或其他原因,业主给予的额外奖励。这些奖励可以是额外的支付款项,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回报。这些额外的收入被称为奖励收入。
而建造合同成本则是指承包商在从合同签订开始到合同完成期间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直接相关的费用和间接费用。
首先,直接费用是指承包商在工程执行过程中直接用于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人工和其他直接支出。这些费用是承包商为了完成工程所必需的,因此需要计入合同成本。
其次,间接费用是指承包商在工程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与工程直接相关,但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具体工程项目的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然而,合同成本并不包括这些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综上所述,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额外收入。而建造合同成本则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直接相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但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