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明细账填写:
1.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填写:
(一)在“借方”反映的明细账:
1. 进项税额:**科目“进项税额”核算的内容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对于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色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 已交税金:**科目“已交税金”核算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额。
3. 减免税款:**科目“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 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在“贷方”反映的明细账:
1. 销项税额:**科目“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 出口退税:**科目“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3. 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同时,贷记本科目。
4. 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企业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当前预缴税款与余额比较,按照较小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2.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填写: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收入的核算与一般纳税人相同,也是不含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其应纳增值税额也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所不同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贷方设置若干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已缴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增值税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1.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填写:
(一)在“借方”反映的明细账:
1. 进项税额:**科目“进项税额”核算的内容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对于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色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 已交税金:**科目“已交税金”核算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额。
3. 减免税款:**科目“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 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在“贷方”反映的明细账:
1. 销项税额:**科目“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 出口退税:**科目“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3. 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同时,贷记本科目。
4. 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企业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当前预缴税款与余额比较,按照较小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2.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填写: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收入的核算与一般纳税人相同,也是不含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其应纳增值税额也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所不同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贷方设置若干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已缴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增值税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