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机减免税额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1. 在支付款项并收到发票时,会计分录应为: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
2. 当小规模纳税人全额抵减时,会计分录应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蓝字);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借方红字)。
3. 若为一般纳税人全额抵减情况,会计分录应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借方蓝字);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借方红字)。
以上是根据不同情况下的税控机减免税额进行的会计分录处理。
1. 在支付款项并收到发票时,会计分录应为: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
2. 当小规模纳税人全额抵减时,会计分录应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蓝字);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借方红字)。
3. 若为一般纳税人全额抵减情况,会计分录应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借方蓝字);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借方红字)。
以上是根据不同情况下的税控机减免税额进行的会计分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