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是一种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它能够代替现金流通。根据广义和狭义的定义,票据可以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狭义的票据则仅指以支付**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
在我国,票据一般是指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包括银行本票)的统称。票据通常由商业上的出票人签发,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金额,并且可以流通转让。持有人持有票据时具有**的权力。属于票据的还包括提单、存单、股票和债券等等。
票据具有多种功能。首先,它具有支付功能,即可以用来支付**的金额。其次,它还具有汇兑功能,指的是一国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外国货币的能力。第三,票据还具有信用功能,即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信誉,将未来才能获得的**作为现在的**来使用。第四,票据还具有结算功能,即债务抵消功能。**,票据还具有融资功能,即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来实现的。
综上所述,票据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它不仅具有支付功能,还能够实现汇兑、信用、结算和融资等功能。它在商业交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经济运作提供了便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