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的填制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环节。首先,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这是确保内部牵制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其次,记账凭证的内容应完整,包括所有必要的要素。此外,应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正确分类原始凭证,并在此基础上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还应连续编号,以便于会计事项处理顺序的辨别和会计账簿之间的核对。
在填制记账凭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除结账和更正错误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其次,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开具分割单;再次,记账凭证的编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便于记账、查账、内部稽核的方式;另外,发现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有误时,应使用蓝字填制更正的记账凭证;实行电算化的单位,其机制记账凭证应符合记账凭证的一般要求,并经审核后打印出来;**,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后,应在金额栏自**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会计账簿是由若干具有**格式的账页组成,用以**、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会计账簿的基本构成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各单位应根据**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在账簿扉页上附启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