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购的软件,如果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这一规定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制定的。根据该通知,为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对于企业外购的软件,如果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通过将企业外购的软件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由于这些软件通常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因此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以更真实地反映其价值和使用情况。
具体而言,企业可以根据软件的实际情况和预计使用寿命来确定其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可为2年(含),这意味着在2年内将这些软件的价值分摊到其使用期间。这种处理方式有助于更准确地计算企业的税前利润和应纳税额。
总之,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通知,企业外购的软件如果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