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存款是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待结算债务,包括临时性暂存和应付未付款项。
临时性暂存是指其他单位和个人存放于单位的款项,如存入的委托办事款项,不明性质的资金,按工资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有关规定每年一次性提取的离退休人员特需活动费等。
1. 委托办事款项:这是指其他单位和个人将**金额的款项存入行政单位,委托其办理特定事务。这些款项通常与行政单位的日常工作有关,例如代收代付款项、代发工资或奖金等。
2. 不明性质的资金:这是指其他单位和个人将**金额的款项存入行政单位,但无法明确款项的性质或用途。这些款项可能是由于交易不规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需要行政单位进行进一步核实和处理。
3. 按工资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行政单位根据职工的工资比例,从单位的资金中提取**的金额用于职工福利。这些福利费用可能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4. 按有关规定每年一次性提取的离退休人员特需活动费:行政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每年一次性从单位的资金中提取**金额,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特需活动。这些活动可能包括旅游、健身、文化娱乐等,旨在提高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总之,暂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待结算债务,包括临时性暂存和应付未付款项。其中,临时性暂存主要包括委托办事款项、不明性质的资金、按工资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以及按有关规定每年一次性提取的离退休人员特需活动费等。这些款项的存在,对于行政单位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福利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