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已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在利润表中,原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也相应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这一调整意味着企业在财务报表中需要将相关税费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当实际缴纳土地使用税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通过以上调整,企业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其经营活动中的税费情况,并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