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如果供货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 如果供货方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在**种情况下,销售返利方需要将收到的实物销售返利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计缴增值税。具体会计分录为借记“库存商品”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主营业务成本”。
而在第二种情况下,销售返利方同样需要将收到的实物销售返利冲减有关存货成本,但无需计缴增值税。此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库存商品”,贷记“主营业务成本”。
总之,根据供货方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返利方在处理实物销售返利时需要进行不同的会计分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