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我们需要记录销售收入。借方应记入银行存款,贷方则应分别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的主商品和赠品部分。同时,我们还需要计算并记录应交的增值税,这部分税款应分别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接下来,我们需要确认成本。借方应记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主商品成本和赠品成本,贷方则应分别记入库存商品的主商品和赠品部分。
对于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目前有两种开票方式:
方式一是将赠品与商品分别按照销售价格(公允价格)开具,同时将赠品价格作为折扣,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注明折扣额。例如,销售A商品,赠送B商品,发票上分别开具A商品和B商品的销售价格,同时再开一栏B商品销售价格的负数作为折扣额。
方式二是将总的销售价格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来计算分摊,确认各项商品折扣后的金额,然后在发票上分别体现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以及折扣金额。例如,销售A商品,赠送B商品,将实际收到的价款在AB商品的公允价格之间进行分摊,计算出折扣后的金额,从而确定出折扣额,然后在发票上分别体现A商品的销售价格、A商品的折扣金额,B商品的销售价格、B商品的折扣金额。
以上操作依据的是《**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