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府担保贷款?政府担保贷款有什么特点?

 

  

  一、如果**的对象是政府本身,则多使用具有担保效果的规约条款。如使用限制性条款,**使用控制条款以及消极担保条款等。但是,借款方一般不原意接受这些条款,原因是:

  1、有的条款的后果无法预计或对借款方明显不利。比如有的**法律要求政府**既要在官方刊物上公开,又要获得议会的批准,而**协议中上述条款的公开对借款方是不利的,而且可能得不到批准。

  2、这些限制性以及控制性条款常会引起“干涉借款**政”等敏感政治问题,处理不当会影响当事国之间的政治关系,这并不是当事国双方所期望的。为了能与借款方达成协议而又不影响**方所愿望的完满实现,许多**国曾作过努力。比如,有的**减少或放弃某些对借款方使用**的限制或控制条款,同时通过技术协助,咨询等方式促使**目的的实现;有的**则在合同语言上作文章,尽可能不使用“由**方批准”、“向**方报告”之类容易引起借款方反感的表述,而代之以较婉转的用词,但实际内容并不改变。当然也有这样的**,它们根本不考虑借款方(特别是发展**家)的困难,利用后者对资金的迫切需求.在政府**协议中强加众多违反借款方主权的**使用限制和控制条款,并时常通过这些条款干预借款**政。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准则,是与政府**的目的相悖的。

  二、如果政府**的对象是政府之外的公私部门,则**方大都要求借款方所在国政府、政府机构或借款方母公司提供保证,对于政府**保证的范围,各国有不同的做法。一种做法认为,政府**保证既包括对借款偿还的保证,也包括对项目执行的保证。坚持这种做法的**有德国、日本、科威特等。它们的保证协议除规定政府对**本息的偿付保证外,还规定保证人有义务尽一切可能或提供一切机会帮助借款方执行和完成项目;另一种做法认为,政府保证只涉及**偿还,不必扩及项目执行,持这种做法的**有英国、美国等。它们的政府保证协议一般只包括偿还保证的规定。从法律技术上说,**种做法较复杂,特别是在借款方和项目执行方不是同一实体的情况下,要求对项目的执行提供保证就等于迫使保证人和第三方确立某种法律关系,这不易为保证人所接受。但是,对项目执行的保证可以使项目执行人加强责任心,从而有利于**的偿还。至于第二种做法,虽然在法律技术上较为简单,保证人也易接受,但是,如果项目执行不力,且保证方(特别是借款方政府)的外汇储备不足,**的偿还在实际上将会受到影响。

  三、政府**担保一般很少使用物权担保。其主要原因在于:

  1、许多**的政府**在历史上曾经采用过许多种物权担保方式,但效果都不大。主要原因是,担保物大都在借款方所在国境内,一旦借款方违约,担保物权仍难以执行;

  2、**国一般并不熟悉借款方所在国有关担保物权的法律结构,如果要求借款方提供物权担保,**方必然要花大量的精力去了解借款方所在国的担保法律,调查担保方的权利,所设担保物权的法律地位等问题。从经营和效率角度而言,是不足取的,故不为政府**方所提倡。

标签: /
上一篇2024-09-30
下一篇 2024-09-3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