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红字发票信息表的开具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由哪一方进行开具。具体来说,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种情况是购买方已经取得专票并且已经申报抵扣了,或者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在这种情况下,发票联和抵扣联都掌握在购买方手中,因此由购买方申请填开《信息表》。
第二种情况是发票没有交给购买方,或者已经退回但购买方没有认证。在这种情况下,发票联和抵扣联都在销售方手中,因此由销售方申请填开《信息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参考了**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总结起来,对于红字发票的查询,我们可以按照开票系统的指引进行操作。而关于红字发票信息表的开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由购买方还是销售方来完成。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需求和相关文件进行判断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