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未交增值税每月可以不做结平,但年底需要做结平处理。转出未交增值税属于应交税费的**科目,而我们一般只需要关注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即可。因此,对于应交增值税科目,每月的明细科目借贷方余额可以不结平,但年底时必须对各明细科目进行结平。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 结转进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结转销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 下个月进行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补充说明:什么是未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是“应交税费”的二级明细科目,用于核算未缴或多缴增值税的情况。平时无发生额,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少交增值税时,应将少交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交的增值税;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多交增值税时,应将其多交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