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计提和缴纳是企业财务处理的重要环节。首先,我们需要按月计提公积金,然后按月缴纳,以便进行当月费用的汇算。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 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发放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
3. 其他应付款—个人公积金:这部分款项将用于个人公积金的缴纳。
4.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这部分款项将用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5. 缴个税时: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6. 公积金计提:借:管理费用—单位公积金;贷:应付职工薪酬—单位公积金。
7. 缴公积金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单位公积金;贷:银行存款。
关于公积金的标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