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人员劳动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则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上限为12年。
其次,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是根据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来计算的。这个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将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进行计算。相反,如果本人工资低于当地**工资标准,那么将按当地**工资标准计算。
综上所述,解除人员劳动赔偿金的计算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同时,还需要考虑本人工资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工资标准的关系。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解除合同后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