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外,还有一些情况可以抵继续教育学分。根据**财政部门2018年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具体政策如下:
-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 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 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 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 独立在有**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作者折算为30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