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购买或建造居住的房屋,或者翻新和大修现有房屋。 2. 从工作岗位退休和离职时。 3. 失去劳动能力,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雇佣关系。 4. 需要到**境外或港、澳、台等地区定居。 5. 支付房贷本金和利息。 6. 领取城市低保维持生活并支付房租。 7. 外务工的职工离职或离开公积金办理的城市。
公积金具有许多优点,能够保障城镇在职职工的居住权益,减少职工的资金压力和生活压力,改善职工的生活环境,提高职工的幸福度和满意度,激励职工更加努力地工作,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因此,职工应关注公积金的支付情况。如果就职的事业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公积金数额,职工应及时催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