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税征税环节有哪些
消费税征税环节有生产环节,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消费税的意思是以特定的消费品产生的流转金额而计税所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消费税征收的生产环节是指生产者在销售时纳税,也就是说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物品。但是并不包括企业自产自用的商品,除去自产自用的情况。其他说生产售出的商品都要征收相应的消费税。消费税征收的进口环节是指纳税人所进口的应该交税的消费品,又进口的时候进行纳税,但是一些企业持有出口经营权力的可以免税。
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1.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2.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三、消费税的计算
提醒您,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依法计算应纳税额。且消费税应当按照法定的期限、方式予以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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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十四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